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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还原真相

[城事早知道] 30年前(1991年-1993年)安庆206国道集贤关沿线区域建筑照片,谁能提供或如何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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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3 08: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琅琊榜》
蔡荃:陛下,<最初是因为其他案子>捕获了一名盗匪,此人为了减罪,声称参与私炮坊一案,愿意举报首告。臣<一层一层>追查上去,<所牵扯到的人>也越来越多,<真相也越来越让人惊心>!
 臣的这份证词,与所述之事<尽皆吻合、没有破绽>,臣<判定可信>。其实,查到现在,臣自知远远没有查到根上,但既然牵扯到与臣同级的官员,臣就不能擅动,所以今日请户部沈大人入宫请旨,请陛下恩准,命廷尉司<派员监察>、<户部协理>,希望能够<尽快提审>大理寺卿朱樾。
梁帝:<你糊涂,可朕没糊涂>!从私炮坊、朱樾、大理寺,到卫峥、悬镜司、夏江,<看起来像是一团乱麻>,<可是实际上,清楚着呢>!
 大理寺倒也没什么,<其他事情,朕都可以宽宥>!可是这个悬镜司,历朝历代不涉党政、只忠于君上的悬镜司,竟然也能为了誉王<欺瞒于朕>,朕<断难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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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3 08: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琅琊榜-梅长苏(苏哲、林殊):景运二十六年,陛下尚是皇子,遭人陷害,屠刀悬颈。是您的同窗伴读,后来的赤焰主帅林燮,拼死找回证据、面呈先皇,最终救下陛下一命!
   景运二十九年,五王之乱、血洗京城,当时林帅只是巡防营的一个统领,他亲率三百骑兵,冲进禁军营,最终力保陛下登基。
   开文十年!西境失守、金陵围城,又是林帅,自北境千里勤王,血战三日,方解京城之乱。
   无论是为友,还是为臣,林帅从未负过陛下!太子和朝臣们今日所请,无非是想还原当年的一个真相,陛下 究竟是为何连如此理所应当的请求 都不能答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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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3 15: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原真相 发表于 2023-10-25 08:45
关于安庆地方政府违法征地、克扣截留征地补偿费、漠视损害农民利益的投诉
来信时间:2023-10-25
安徽 ...

来信内容:《驳斥函(驳斥安庆地方政府关于2006年安庆罗冲工业园相关问题投诉的答复)》
来信时间:2023-11-02
安庆市政府:
     您好!2023-11-1收悉安庆地方政府(安庆市经开区管委会、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安庆市国土局>)答复,该答复 不属实,显系<切词狡辩、拒不认错>,<颠倒黑白、胡说八道>,<避重就轻、回避问题>、<偷换概念、混淆是非>。现驳斥如下:
     1、征地行为本身合法依据:2012、2013年安徽省政府征地批复。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征收的决定权、批准权是国务院、安徽省政府,并不是所谓2006年罗冲社区村民会议(“被代表”,非当事人真实意愿)同意建设工业园,该村民会议决定“非法、无效”。
     2、2006年安庆罗冲工业园系“违法征地、非法占地项目”,无任何中央部委、省级政府立项批复。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安徽省政府(环保厅)均函复我们,不存在罗冲工业园任何立项批复。
     3、真实情况:(1)2006年罗冲村委会与村民签订“每亩8700元征地协议书”(买地),系<无效协议(非法协议)>!我们不是自愿签订,实为被逼无奈、被强迫哄骗签订。由于2007年“非法圈地”、强行建设罗冲工业园,导致基本农田“土地抛荒、耕地毁坏、水土流失”,责任在于:安庆经开区管委会、菱北办、罗冲村委会。(2)2008年罗冲村委会与安庆开发区建设局(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签署“每亩3万元征地协议书”(卖地),也是<无效协议(非法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属<无效协议>。罗冲村机场路东侧集体土地,直至2012/2013年才被安徽省政府依法征收。
     证据如下:
     1、安徽省政府征地批复:皖政地【2012】219号、庆国土资征告【2012】24号;皖政地【2013】392号征地批复、庆国土资征告【2013】25号及土地勘测定界图、城市建设用地地理位置图,证明:直至2012年、2013年,我户土地才被安徽省政府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费44000元/亩
     2、宜政发【2006】24号、市政府80号令、宜政发【2018】17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70%和全额安置补助费全部拨付被征地农民。
     3、安徽省政府征地批复明确规定:①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② 征地补偿费用不到位,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综上,2006年安庆罗冲工业园征地行为本身违法(未批先征、违规代征),征地补偿费层层压榨、克扣截留、未足额支付,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必须落实到位,系不争的事实,毋庸置疑、铁证如山。特此驳斥。盼复,谢谢!
     安庆罗冲村失地农民、中共党员、武警退役士官***,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菱北办事处罗冲村**组**号。
     2023年11月2日
【抄报】:安徽省政府、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抄送】:安庆市经开区管委会、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原安庆开发区建设局)、菱北办事处、罗冲社居委(罗冲村委会)。

<附:参考>:2006年“安庆罗冲工业园违法征地、克扣截留征地补偿费(责任单位:管委会、菱北办事处、罗冲村委会)不争的事实,参看:
2006年“安庆水产大市场”违法征地(责任单位:宜秀区政府、大桥办事处、三义村委会)“庆国土资【2008】14号”安庆市国土局《关于安庆水产大市场违法用地的处理请示》中“二、警示教训之3、严格落实建设用地“两公告一登记”用地程序。坚决杜绝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在没有取得上级政府(省级政府)征地通知情况下,擅自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签订征地协议的违法行为”
2007年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审南特发【2007】24号)关于1998年“安庆电厂一期工程”审计报告第12、13页有关“征地补偿费被安庆地方政府(原安庆郊区政府<现宜秀区政府>、老峰镇政府、白泽湖乡政府)克扣截留、层层压榨,损害失地农民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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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3 17: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原真相 发表于 2023-10-25 08:42
关于要求纠正安庆地方政府损害农民利益、保障退役军人不动产合法权益的反映
时间:2023-10-25
安徽省自 ...

来信内容:《驳斥函(驳斥安庆地方政府关于我户现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安庆经开区建投公司土地证投诉的答复)》来信时间:2023-11-02
安庆市政府:
      您好!2023-11-1 收悉安庆地方政府(安庆市经开区管委会、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安庆市国土局>)答复,该答复 不属实,显系<公然撒谎、误导真相>、<只字不提、回避关键>、<答非所问、避重就轻>。现驳斥如下:
1、关于现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2009年至今 我户不同意拆迁的原因:
    (1)罗冲工业园系“违法征地、非法占地项目”:2007年我户4.28亩农田被罗冲村委会胁迫签字、欺骗交付耕地,征地补偿费仅为8700元/亩,对比:1998年安庆电厂一期工程征地补偿费22000元/亩,明显补偿过低。安徽省政府实际征地批复是2012、2013年,征地补偿费为44000元/亩。依据:皖政地【2012】219号、皖政地【2013】392号征地批复及其“一书三方案”。
    (2)历史债务未解决:我户1993年安庆206国道集贤关店铺动迁安置,安庆地方政府负有安置、归还一块“新建用地”(注:非“新宿基地”),28年多次投诉、要求归还,责任单位、债务人(管委会、菱北办、罗冲村委会)拒不落实,直至2021年6月才同意安庆迎宾西路瓜园小区安置门面店铺(集贤关店铺安置协议号0000877)。
    (3)2021年6月,为先行解决1993年集贤关店铺历史前债,我们被逼无奈、被迫一并签署现有不动产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房票协议号0015874、还建房协议号0000878),但立即发现该协议严重问题:
     ① 房票协议错误按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应按国有土地补偿标准。其中:住宅部分674.97㎡仅认定10个房票人头(安置人口),实际人口总数14人。非住宅部分401.69㎡(猪圈厂房206.14㎡、电动车门面195.55㎡)一刀切,仅以100元/㎡强行买断,补偿明显过低,根本不符合市场行情。注:自2013年起已是国有土地,不是集体土地,依据:皖政地【2013】392号征地批复。
     ② 违背“先补偿、后搬迁”法律规定,多次要求责任单位、债务人支付安置过渡费,至今未付。
     ③ 还建房协议条款错误,仅有开发商安庆十里房地产公司,缺少违约责任具体条款及菱北办事处、罗冲社居委见证盖章。若违约(未在18个月内交付),要求菱北办、罗冲社居委负责督促安置。
     故,现有不动产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存在严重的显示公平问题,系<无效协议>。2021年7月以来,我们多次反映(房票协议号0015874、还建房协议号0000878)上述问题,但至今无果!
     自2009年至今,现有不动产(住宅、非住宅)未动迁,真正原因和关键根源:① 责任单位、债务人 未依法足额支付2006年罗冲工业园征地补偿费;② 现有不动产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严重显失公平,应按国有土地补偿标准。非住宅(电动车门面、猪圈厂房)要求安置门面店铺。应按“土地现状”性质认定。自2013年起,现有不动产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责任在于:管委会、菱北办、罗冲村委会。
2、关于安庆经开区建投公司土地证问题:
     (1)安庆市政府、安庆市国土局安庆经开区建投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安庆市政府派出机构)错误颁发“庆国用【2008】宇第58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皖【2019】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11378号(产权证),涉嫌违规将我们“罗冲村机场路东侧集体土地”(以“国有土地、商住用途”名义)注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涉嫌资本市场欺诈发行公司债券“13安经开、16安经开、21安经开、22安经开、23安经开非法抵押、融资、骗贷(徽商银行、长安国际信托、交银国际信托等)。
     (2)2008年,该地块根本不是“国有土地、商住用途”,直至2012、2013年才是国有土地,且当时土地性质系(划拨),并非(出让)。同时,征地补偿费至今未依法足额支付失地农民,属于“未净地交付”、违规出让给安庆经开区建投公司,2008年擅自出让行为系“非法、无效”!我们作为该处土地的合法权利人(第一权利人),该处土地由祖辈先贤世代相传,持有1999年安庆郊区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30年有效期),至今依旧居住、生产于此。另,涉及我们罗冲村另外1宗集体土地(118.83亩)“庆国用【2008】字第04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皖【2020】安庆市不动产权第 0011538号(产权证)”,问题亦同。
      尤为注意:至今我们尚未动迁,自2008年以来,我们的土地及不动产建筑已被安庆经开区建投公司多次违法抵押、融资、骗贷!令人震惊!以上属实,属于严重土地违法乱纪行为,造成“一地两证”,已严重侵犯、损害农民合法权益,安庆地方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此驳斥。盼复,谢谢!
    安庆罗冲村失地农民、中共党员、武警退役士官***,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菱北办事处罗冲村**组**号。
    2023年11月2日
【抄报】:安徽省政府、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抄送】:安庆市经开区管委会、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原安庆开发区建设局)、安庆经开区建投公司、菱北办事处、罗冲社居委(罗冲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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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5 10: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关于安庆房票安置显示公平、还建房安置违约等损害失地农民合法权益问题的投诉  2023-11-5
国务院督查室:您好!
     我们系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菱北办事处罗冲社区居民。为先行解决1993年安庆206国道集贤关店铺安置,2021年6月10日,我们被逼无奈签订现有不动产征迁安置协议(房票安置协议0015874、还建房安置协议0000878),但发现房票安置存在严重显示公平的问题:
     1、房票安置,错误按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应按国有土地补偿标准。依据:皖政地〔2013〕392号征地批复,自2013年起已征收为国有土地,不是集体土地。
     2、仅认定10个安置人口(房票安置),实际人口总数14人。
     3、非住宅401.69㎡(猪圈厂房206.14㎡、电动车门面195.55㎡)补偿“一刀切”,责任单位、债务人(管委会、菱北办、罗冲村委会)仅以100元/㎡强行买断,补偿明显过低,不符合市场行情!
     根据“先补偿、后搬迁”法律规定,自2021年6月以来,我们多次要求<菱北办事处、安庆十里房地产公司>支付现有不动产征迁安置过渡费,要求<菱北办事处、罗冲村委会> 依法足额支付 2006年罗冲工业园征地补偿费(该工业园系“未批先征、违规代征”,2013年安徽省政府实际征地补偿费为44000元/亩),至今未果、不了了之!另,还建房安置协议规定18个月交付,至今未交付,已属<实质违约>!
     综上,房票安置协议系“<无效协议>”,严重损害我户合法权益,并非我户反悔,拒不执行该协议。我们要求安庆地方政府重新签订,现有不动产征迁应按国有土地补偿,“非住宅”应当安置门面,同时依法足额支付2006年罗冲工业园征地补偿费!盼复,谢谢。
     202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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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5 22: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关于安庆地方政府2006年罗冲工业园违法征地、克扣截留征地补偿费的投诉&#160; 2023-11-5
国务院督查室:您好!
    我们系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菱北办事处罗冲村失地农民。
    1、2006年安庆经开区管委会、菱北办、罗冲村委会以建设罗冲1.2平方公里工业园、发展集体经济为幌子,非法圈地、未批先征,强行侵占我户农田(征地补偿费仅为8700元/亩),而安徽省政府实际征地为2013年,征地补偿费为44000元/亩,依据:皖政地〔2013〕392号征地批复。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审批权是国务院、省级政府,并不是所谓2006年罗冲社区村民会议(被代表、非当事人真实意愿)同意建设工业园,村民会议决定非法、无效!罗冲工业园系非法占地项目,无任何中央部委、省级政府批复。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安徽省政府(环保厅)函复,不存在罗冲工业园任何立项批复。
    2、2006年罗冲村委会与村民签订每亩8700元征地协议(买地)系无效协议(非法),我们不是自愿签订,实为被胁迫哄骗签订。由于2007年强行建设罗冲工业园,导致基本农田“土地抛荒、耕地毁坏、水土流失”,责任在于:管委会、菱北办、罗冲村委会!2008年罗冲村委会与安庆开发区建设局签署每亩3万元征地协议(卖地)也是无效协议(非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属无效协议。
    综上,要求安庆地方政府履职尽责,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对“拒不认错、公然撒谎,欺上瞒下、避重就轻,压案不查、睁眼说瞎话、揣着明白装糊涂,长期漠视、严重损害农民权益的”,要严厉问责。盼复,谢谢。
    202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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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6 17: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进行征地拆迁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是无权截留、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
农田、耕地,是农民的宝贵财产!一旦被征用,意味着老百姓不再拥有可持续种植的土地。
如果土地补偿费再不支付到位,则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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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7 14: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庆市"大园小区"窝案情况及原因分析 【第二十七期】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简报  第二十七期
建设部 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1月2日
标题:《安庆市 "大园小区" 窝案情况及原因分析》
  2004年9月,安庆市纪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通力协作,严肃查处了建国以来安庆市涉及县处级干部最多的"大园小区"窝案。安庆市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城公司>)法人代表吴在桥在"<大园小区>"和"<东方虹城>"项目开发过程中,为达到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规费、提高售价、提前预售、逃避处罚等目的,自己或委托他人向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人防办、市建委、市房产局等单位有关人员行贿人民币88万余元,共涉及县处级干部11人、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7人。
  经过历时近两年的查办,该案于 2006年3月20日 全部审理完毕,市规划局副局长姚顺长、市物价局副局长石星堂(主持工作)和余金琳、市物价局纪检组长赵国银、市人防办主任方锡武和副主任杨明杰、市建委主任李叶四、市房产局产权产籍监理处主任汪绍华、虹城公司经理吴在桥和副经理周恩德(原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管理科副科长)分别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而被判处1年至10年不等的刑罚。此外,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小组组长王欣、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局长李勇和市拆迁安置办主任陈邦本3人均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另还有5人分别受到了批评、调离原岗位等单位内部处分。
  "大园小区"窝案,是一起典型的房地产开发商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发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蓄意不按章办事,采取步步收买、贿赂主管官员的办法,而当地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收受贿赂后也都利用职权给 虹城公司提供方便或为其谋取利益。这些部门的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有的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有的甚至违反法律,收受贿赂、性质恶劣。
     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市计委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明知建设单位已变更的情况下,未履行本部门职责对其重新审批立项,听任虹城公司在没有取得立项的情况下进行项目开发。
  二、市土地局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未核对开发商提供的"大园小区"项目立项文件的原件,就核发了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对"大园小区"项目中商品房部分的土地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却已出售的情况未采取任何措施;在市政府尚未批复的情况下,建设用地管理科副科长许绍武以该科的名义向市规划局出具便函,证明土地使用权已报政府审批,要求市规划局给虹城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地产中心出具了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请市拆迁办给予办理相关手续的便函,使虹城公司顺利办理了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市规划局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大园小区"项目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仅依据市土地局建设用地管理科的便函,对虹城公司提供的材料未严格把关,对项目中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情况未调查核实,就草率地将小区整体作为经济适用房项目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给予减免有关费用;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姚顺长、分管副局长王欣分别收受虹城公司的贿赂7万元和2万元,在"大园小区"项目存在总面积达40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且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规划局仅认定小区违法建筑面积2086.99平方米,罚款5万元,后核发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
  四、市物价局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大园小区"项目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不具备发联系函条件的情况下,房价科副科长周恩德收受虹城公司贿赂5万元,擅自违规为虹城公司开出了经济适用房联系函(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之一),副局长余金琳收受虹城公司贿赂7万元后,明知虹城公司申请办理预售联系函所需主要证件不全,也未予追究;周恩德收受虹城公司贿赂2万元,在知情的情况下,仍按虹城公司虚报的成本为"大园小区"项目的商品房审价,余金琳签发了"普通商品住宅价格认证通知书"后,又收受了虹城公司贿赂5万元;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石星堂和分管价格检查的纪检组长赵国银分别收受了虹城公司贿赂7万元和4万元,在"大园小区"项目的经济适用房核价和行政罚款问题上提供了帮助,致使价格管理所监督、检查、处理不力,流于形式。
  五、市人防办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批准"大园小区"项目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并减免了36万余元的易地建设费;主任方锡武、副主任杨明杰分别收受虹城公司贿赂15万元和8万元,在"东方虹城"项目的人防工程由无资质单位设计、且设计不达标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向省人防办报批,就下发了《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
  六、市建委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属单位--市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超越权限下发了对"大园小区"开发改造项目转让的批复,致使有关部门理解为项目已获审批;主任李叶四收受虹城公司贿赂5万元,在"东方虹城"项目劳保费已有减免政策(原建工局与开发区管委会协商减免50%并发了文件)的基础上,再次批准减免15%,减免的金额达28万元,后又批准同意虹城公司缓交劳保费;市场办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过程中,仅依据虹城公司提供的1.6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下发了整个"大园小区"项目3.2万平方米的施工许可证。
     七、市房产局及其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在虹城公司仅提供了"大园小区"项目1.6万平方米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和物价局出具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为3万平方米联系函的情况下,却下发了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的预售许可证;产权产籍处主任汪绍华收受虹城公司贿赂5万元,减免了"大园小区"项目的测绘费、登记费达4万余元,并在"大园小区"项目的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未经物价局核定批准的情况下,违反有关规定,为48户购房户办理了经济适用房产权证。
 该案中发生商业贿赂行为,基本都集中在权力和资源相对集中、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行政审批、价格核定、费用收取和行政执法等环节。
   分析其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有章不循、执行不力。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国家和地方都已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但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并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是对权力运行缺乏监督机制,领导个人说了算。该案涉及的11名县处级干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单位的"一把手"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对他们的权力运行监督不力,无法制约其决策行为就是造成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部门间缺乏沟通和配合。安庆市计划、土地、规划、物价、人防、建委、房产各部门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并未严格依照程序履行职责。有的在上一个程序没有走完就允许进入第二个程序,对涉及到相关部门的或来自上一环节的材料和证书不进行沟通核实,不负责任地批复,进入下一个流程,没能起到应有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作用。
     四是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较乱。安庆市在1995年成立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1999年开始建设经济适用房,但在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销售等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本案中的开发商就是利用这种管理上的问题,在报建和缴纳相关费用时,将整个项目虚报为经济适用房项目,享受了众多优惠政策,而在销售时,又按商品房的价格统一出售,谋取非法利润。
 从该案可以看出,建设领域反商业贿赂斗争形势仍很严峻、任务仍很艰巨!因此,深入研究剖析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和企业的自律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领导决策、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建立起建设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督管理;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以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章立制,规范行政管理,建立健全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等工作,需要长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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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8 10: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使专函(致函-安庆市宜秀区供销社)
敬启者(安庆市宜秀区供销社):
    您好!我们系1993年安庆206国道拓宽工程集贤关店铺业主(原为安庆郊区十里乡罗冲村村民,定居在集贤关红水塘附近)、2006年安庆市经开区菱北办事处罗冲村失地农民。烦请提供安庆市宜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内容(2019年11月15日),了解<安庆郊区十里供销社>历史变革情况。盼复,谢谢!
   说明:我们与安庆郊区十里供销社(集贤关分社)有历史交集,当年遥相呼应、一前一后,伴随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私营经济发展和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因应而生、发展壮大!系计划经济<宣告终结>退出历史舞台,市场经济<全面开启>迈向时代潮流的历史见证!
   据了解,1955年安庆市商业局所属市消费合作社划出部分业务,成立安庆郊区供销社,下设蔡家桥、华中路两个供应点。1956年因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老集体”龙狮合作商店成立,隶属郊区供销社管理。1961年十里铺、大渡口、白泽湖、广圩等5个郊区供销社商店改为基层供销社。1963年十里铺、白泽湖、华中路3个基层供销社合并成立为龙狮桥供销社。1966年,龙狮桥供销社更名为市郊供销社。
    专致此函。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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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7 16: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原真相 发表于 2023-10-15 08:21
不动产物权的保护历来受党中央和国家领导高度重视。
   《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护。”
...

《感谢函(致安庆市统计局)》
安庆市统计局:你好!
    我们系1993年安庆206国道拓宽工程集贤关店铺动迁业主(该项工程全称<206国道月山至安庆汽车轮渡段改造工程>)、2006年安庆市经开区菱北办事处"罗冲1.2平方公里工业园"<违法征地、非法圈地>受害者、失地农民。
    1、2023年11月6日,我们请求贵局提供1993-2021年(合计28年)安庆市城乡居民收入数据,2023年11月13日收到满意答复。感谢市统计局工作人员一周之内、迅速提供1993-2022年度安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盖章件)!为你们<高效率政务>、<高质量办事> 点赞!对敢于<担当负责、主动作为>公权力责任单位及公职干部表达由衷敬意!
    2、1921-1949,中国共产党经过28年艰辛努力,终于夺取天下、定鼎乾坤!1993-2021,集贤关业主经过28年艰辛努力,终于收复失地、沉冤昭雪!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历经千难万险、逐个荡平,水滴石穿、愚公移山,坚韧决绝的私权终于击败傲慢专横的公权,完成“落地安置、保障私权”历史使命和应有交代,实现<恒产恒心、私权至上>普世梦想。2021年6月底,经28年努力,我们才获得安庆迎宾西路瓜园小区店铺安置,重新拿回土地使用权(实为"新建用地"安置、归还)。
    3、当年集贤关店铺(非住宅)位于206国道集贤关红水塘附近,原集贤关收费站向北大概500米-800米处,位于206国道集贤关东边马路(现安庆吉港白鳍豚水泥有限公司斜对面)。该店铺建于20世纪80年代,主建筑75.09㎡、房屋附属物14.72㎡、院落围墙24㎡,合计占地113.81㎡,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
    4、从1991年安庆郊区206国道集贤关沿线居民获悉将要动迁,到2021年6月底,最终完成1993年签署动迁合同条款的执行(安庆地方政府负有划拨安置、归还我们新建用地,非“新宿基地”,宜路指字【92】002号文件第七条规定),足足等待了30年!根源:安庆地方政府 严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蛮横专断、欺上瞒下>,<推诿扯皮、避重就轻>,<长期漠视、压榨盘剥>民众合法权益!将我户<多年持续投诉、合法正当诉求、简单明了的民生问题>,硬生生得搞成<复杂化、内耗化>!
     2005年安庆行政区划调整,安庆市经开区管委会、菱北办事处负有安置的主导责任与义务(依据:2006年安庆市政府第97号会议纪要明确规定,罗冲村债权债务由安庆经开区、菱北办事处负责),而作为直接责任主体、罪魁祸首的<罗冲村委会>(1993年罗冲村委会时任书记<李声震> “拒不安置、归还” 新建用地),必须落实安置、归还新建用地,不容推卸自身责任!三方责任主体(管委会、菱北办、罗冲村委会)必须归位尽责、履职尽责,解决问题、赔偿损失!
    5、30年后,我们终于收复失地,重新在安庆迎宾西路瓜园小区拿回土地使用权!1993-2023,30年风云变幻、30年沧海桑田,初心不改、芳华依旧。人去楼空、物换星移,可不代表一切就消失了!该留下的还是会留下,有些人、有些事,依旧深藏在心里,不会被时间抹去!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赢得未必真的赢了,输得未必真的输了,天地神明自知!
    6、2021年6月,我们明确向责任单位、债务人(安庆市经开区管委会、菱北办事处、罗冲村委会)提出: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城镇人均收入官方数据1993-2021年合计28年至少40万!但,责任单位、债务人仅补偿逾期安置过渡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20万,扣除我们支付店铺建筑成本造价15万后,堂堂政府(债务人)最后仅支付5万经济损失。我们仍然损失巨大,差价至少20万!试问:一栋占地113平方米的206国道集贤关店铺,28年经济损失只有5万元,这符合基本常识吗?这是安庆地区改革开放的历史倒退!
     7、安庆市统计局提供安庆城镇年度人均收入数据,再次充分有力地佐证 我们合法诉求:1993-2021年合计28年至少40万!自2021年6月以来,多次向管委会、菱北办、罗冲村委会声明,从未放弃追讨28年停产停业经济损失(即逾期安置过渡费)权利:要求支付差价20万!
    8、1993年这件事 并未结束,我们依旧在追讨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人在做、天在看,秉承一颗善良的心,持续做对的事情,莫忘世上苦人多!莫忘世上苦人多、相信明天会更好!
    <专此致函、铭记感谢>。
    谢谢!
安庆罗冲村失地农民(1993年安庆206国道拓宽工程集贤关店铺业主,原安庆郊区十里铺乡罗冲村村民)
安庆罗冲村失地农民、中共党员、武警退役士官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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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2 07: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再次要求安庆地方政府(责任单位、债务人暨安庆经开区管委会、菱北办、罗冲村委会)解决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受损的恳请函》
2023年9月22日

安徽省长:您好!我们系1993年安庆206国道拓宽工程集贤关店铺业主、2006年安庆市经开区菱北办事处罗冲村失地农民。经我们多方艰辛维权,2021年6月才获得迎宾西路瓜园小区门面安置,解决1993年我户门面(自建饭店,营业间店铺)土地使用权归还(宜路指字【92】002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安庆地方政府负有安置、归还新建用地,非“新宿基地”)。
1、关于1993年集贤关店铺逾期安置过渡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安庆市统计局城镇人均收入数据1993-2021年合计28年至少40万,责任单位、债务人(管委会、菱北办、罗冲村委会)仅补偿20万,扣除我户支付店铺建筑成本造价15万后,只获5万经济损失赔偿。
2、关于2006年征地补偿费和就业安置:经查2006年罗冲1.2平方公里工业园属于“未批先征、违规代征”,征地补偿费仅为8700元/亩(仅为劳力安置费、青苗费,不含土地补偿费),我户4.28亩农田被强行征收,仅支付3.92万元,而安徽省征地批复为2012、2013年(即皖政地【2012】39号、皖政地【2012】219号、皖政地【2013】392号),实际征地补偿标准44000元/亩,至今未足额支付,也未妥善安置就业。多次投诉、不了了之。
    安徽省政府征地批复明确规定:(1)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2)征地补偿费用不到位,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3、关于2021年现有不动产“非住宅”征收补偿(电动车门面、猪圈厂房):责任单位、债务人“一刀切、一次性买断”,仅补偿4万元(<195.55㎡+206.14㎡>x100元/㎡=40169元)。电动车门面、猪圈厂房等非住宅(总计400㎡)系退伍军人、底层人民的生计来源,要求足额货币补偿(购买同等路段门面)或直接在还建房门面中(开发商十里房地产公司代建)安置电动车门面,但至今未果。另,现有不动产土地性质,自2013年起已是国有土地,不是集体土地(依据:皖政地【2013】392号)。
     历史是会重演的!安庆桐城“六尺巷”典范,宰相张英(封建时代的官)率先主动退让三尺。今天我们(新时代的民)多次主动退让三尺,新时代的官在格局和境界、层次上理应有所觉悟、退让三尺,筑造官民之间“互融共生、携手发展”命运共同体!官民之间、如同舟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尽管上述三项利益损失巨大,但我们始终相信党和人民政府。
     综上,为体现解决问题最大诚意,我户再次主动退让三尺,在2021年6月原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基础上(房票协议+还建房安置协议)追加补偿100㎡门面店铺,以400㎡非住宅调换100㎡还建房门面,解决现有不动产动迁补偿损失过大(错误按集体土地标准补偿、应按国有土地标准补偿,仅认定10个安置人口<房票安置>,实际人口远大于10人)、2006年征地补偿费(差价至少9.27万元)未足额支付、1993年集贤关店铺(1993-2021年合计28年停产停业经济损失,差价至少20万元)三项利益重大损失问题,一次性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菱办【2023】7号答复(签发人:阮星星,2023年7月17日),显属:(1)避重就轻(2006年罗冲1.2平方公里工业园“非法圈地、违法征地”系不争的事实,可参看2006年安庆水产大市场违法征地(责任单位:宜秀区政府、大桥办、三义村委会)及“关于安庆水产大市场违法用地的处理请示”,庆国土资【2008】14号);(2)回避问题(要求依法足额支付2006年征地补偿费、落实失地农民就业安置);(3)未予回应(针对失地农民三件事项重大利益损失而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敦请责任单位、债务人务必正视损害问题,回应失地农民诉求心声,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摒弃“敷衍糊弄、欺上瞒下”不当作风。责任心、执行力和担当作为,理应落实到位。贵我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及时解决问题。盼复,谢谢!
安庆罗冲村失地农民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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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9 08: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1993年安庆206国道集贤关店铺停产停业经济损失(人民网留言回复)的投诉》2021年9月2日
内容:
      尊敬的安徽省长,您好!我们系1993年安庆206国道集贤关店铺业主,2006年安庆市经开区菱北办事处罗冲村失地农民。
      2021年8月24日,债务人(管委会、菱北办事处、罗冲村委会)人民网留言回复:“关于集贤关店铺问题。该房屋于1993年206国道拓宽时被拆迁,按当时标准给予货币化补偿。后您户以该房屋沿主干道为由,要求政府补偿门面并多次进行信访。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7月,安庆经开区将该问题纳入红水塘片区(经开区段)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综合考虑。2021年6月10日,安庆经开区与您户就门面安置补偿问题达成协议,逾期过渡费一并结算并出具安置证明。”我们人民网留言:1993年206国道集贤关店铺停产停业经济损失(逾期安置过渡费),差价20万未支付我们!
     债务人答复,显然:<只字不提、回避关键>,<偷换概念、避重就轻>。具体如下:
     1、关于1993年206国道集贤关店铺停产停业经济损失(逾期安置过渡费):2021年6月底,经我们28年艰辛维权获得迎宾西路瓜园小区店铺安置。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城镇人均收入官方数据1993-2021年(合计28年)至少40万,但债务人(管委会、菱北办事处、罗冲村委会)仅补偿20万,扣除我们支付瓜园小区店铺建筑成本造价15万后,管委会(堂堂政府、债务人)最后仅支付5万经济损失赔偿。我们损失巨大,差价至少20万!债务人却只字不提、避重就轻,纯属回避问题关键: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赔偿的公平合理性!占地113.81㎡206国道店铺,28年只获5万经济损失补偿,这符合最基本的常理和公平吗?(主建筑75.09㎡,房屋附属物14.72㎡,院落围墙24㎡,集贤关店铺合计占地113.81㎡)。倘若如此,这是安庆地区改革开放历史倒退。上述债务人心知肚明,却置若罔闻、熟视无睹。
     2、关于债务人提及货币化补偿,系偷换概念、误导真相。1993年尚不存在货币补偿概念。1993年动迁协议补偿5,569.90元,系集贤关店铺本身重建的建筑成本,而非货币补偿。除上述补偿款外,当年动迁协议规定地方政府负有安置、归还我们新建用地用于重建店铺。货币补偿=不动产建筑成本+土地本身价值。2001年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才有货币补偿概念,把货币补偿确定为拆迁补偿法定方式。
     3、关于新建用地安置、归还:责任完全在于债务人(管委会、菱北办事处、罗冲村委会)。2005年安庆行政区域调整,郊区改为宜秀区,十里乡划归大观区,罗冲村划归经开区菱北办事处,2006年安庆市政府第97号会议纪要规定安庆经开区负责罗冲村债权债务。自1993年动迁后,债务人渎职失职、推诿扯皮,拒不履行义务。自2014年7月15日起我们人民网留言高达25次,提出合法合理的迎宾西路瓜园小区已建店铺安置方案(迎宾西路系二级路段,206国道系一级路段,已属重大让步与牺牲。债务人2014年9月22日在人民网答复他人:已在瓜园小区安置罗冲村2003年动迁户,令我们震惊和气愤),债务人对我们合法诉求置若罔闻,提出显失公平的机场路在建店铺安置方案(三级路段,乡村道路在建门面)。从1991年集贤关居民获悉即将动迁到2021年最终完成当年动迁合同条款的执行(安置、归还新建用地),我们足足等待30年。迟到的正义非正义!
    4、关于签署三份协议背景说明:为解决1993年206国道集贤关店铺历史遗留问题,重新取回土地使用权(1993年动迁协议规定:安庆地方政府负有安置、归还我们一块新建用地,非新宿基地,宜路指字【92】002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加上管委会自2014年以来强行将历史债务集贤关店铺安置(实为新建用地归还)与现有不动产征收“一并解决”,2021年6月10日我们被逼无奈、胁迫之下才先行签署显失公平3份协议(1993年集贤关店铺安置协议及瓜园小区店铺安置证明和2021年现有不动产征收对应的房票协议、还建房安置协议)。2021年6月25日,责任单位(管委会、菱北办、区建投公司、罗冲村委会)完成3份协议签字盖章,但上述协议严重损害、盘剥压榨我们合法权益,我们是受害者,至今损失巨大!
    5、安庆桐城六尺巷典故,张英宰相(封建时代的官)主动退让三尺、妥善解决。我父母(新时代的民)多次主动退让三尺,而管委会、菱北办(新时代的官)在格局和境界、层次上,毫无担当和初心使命,让我们彻底心寒!从2013年6月汪峰、2014年4月杜林、7月许亮,到2018年1月戴祖德,都未履职尽责、不了了之。在此感谢管委会吴三九、汪建宁、徐义林三位同志为民办实事、用心解民忧,我们非常清楚哪些干部敷衍塞责(耍官威摆架子、满嘴跑火车)、哪些干部主动担当(听民意接地气、认真办实事)。
    综上,至今我们未放弃对1993年集贤关店铺28年经济损失要求债务人(管委会、菱北办、罗冲村委会)继续补偿足额支付到位的权利,要求依法足额支付28年经济损失,盼复!
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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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30 08: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终身问责、倒查责任。今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中强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督促省级政府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定期监审评估,加大对市县工作力度,立足自身努力,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新增隐性债务等问题及时查处、追责问责。从已公开的问责结果看,包括给予政务记过处分、批评教育并进行通报、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诫勉等。
    早在2017年,财政部等部委发文严禁地方政府借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并问责地方违法违规举债。2018年中央发布了化解隐性债务的文件,各地也相继出台方案用5年至10年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2021年12月,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总体来看,我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债务相关指标的水平总体不高,但局部地区的风险不容忽视。财政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其中包括,要求严格地方建设项目审核,管控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督促省级政府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继续违法违规举债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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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2 08: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庆市太湖县政府:您好!
    我们系1993年安庆206国道拓宽工程集贤关店铺业主,2006年安庆经开区菱北办事处罗冲村失地农民。
    2014年4月菱北办事处时任常务副主任杜林带队协商集贤关店铺安置债务(实为新建用地归还)。2014年7月菱北办事处时任党委副书记许亮带队协商。谈判后均不了了之,未履职尽责,直至2020年9月杜林调离菱北办、管委会,履职太湖县。
   2014年6月起,我户人民网留言累计25次(2014-9、2015-5、2016-3、2018-6、2019-2)要求迎宾西路瓜园小区安置店铺,直至2021年6月责任单位才同意安置,解决拖欠28年历史债务!经查,人民网留言回复由菱北办事处拟文(杜林承办),管委会领导批示同意。
   郑重警告太湖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林(曾经的菱北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为何拒不承认集贤关店铺(答复均说住宅,实为饭店非住宅),为何偷换概念、欺上瞒下(答复均说货币补偿,实为店铺建筑成本造价)。您以为我们都忘记了吗?我们从未忘记!今天,请曾经的选调生杜林认真对待,清醒认识当年失职失责,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珍惜自己羽毛和官帽子,主动提供信息(关于集贤关店铺安置人民网留言拟承办答复意见-时任菱北办事处承办人员、现任太湖县常务副县长杜林同志起草),否则安庆 “汪莹纯、汪振东”就是前车之鉴!人在做、天在看,永远怀着一颗善良的心,持续做对的事!相信明天会更好!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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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17: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1991年-2021年、1993年-2023年。
三十年,风雨兼程、前行无畏;
三十年,不懈奋斗、维护民权。
三十年,始终如一、坚守初心;
三十年,从未止步、还原真相。
三十年来,从心出发,倾听每一个声音;以诚待人,铸就每一份毅力。
三十年,是印迹、是跨越、是岁月、是奋进!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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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2 10: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原真相 发表于 2023-11-17 16:39
《感谢函(致安庆市统计局)》
安庆市统计局:你好!
    我们系1993年安庆206国道拓宽工程集贤关店铺 ...

信使专函(致函-安庆市统计局)
安庆市统计局:您好!
    我们系1993年安庆206国道集贤关店铺动迁业主,2006年安庆经开区菱北办事处罗冲村失地农民。恳请贵局提供1993-2021年(合计28年)安庆市城乡居民年度收入数据。请将这28年具体明细收入数据 函复申请人,谢谢!说明:
   1、2014年7月15日,关于1993年安庆206国道门面房拆迁安置协调会书面记录(许亮亲笔书写),我们提出 “安庆迎宾西路瓜园小区已建店铺安置方案”,不同意“机场路在建店铺安置方案”,时任菱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许亮(现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当天谈判后承诺请示答复,至今未告知我们,未履职尽责,直至2016年12月调离菱北办,履职大观区、市统计局。您以为我们都忘记了吗?我们从未忘记!
    2、今天,请统计局许亮同志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清醒认识当年失职失责,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珍惜自己羽毛和官帽子,主动提供上述信息、回应我户诉求,否则我们广大失地农民、退伍军人(受害者)将追责公职人员,一查到底、还原真相,否则安庆"汪莹纯、汪振东" 就是<前车之鉴>!人在做、天在看,永远怀着一颗善良的心,持续做对的事,莫忘世上苦人多、相信明天会更好!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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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粉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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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5 19: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1988年11月,汪洋卸任安徽省体委主任,出任安徽省铜陵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由于这一年他只有33岁,当地百姓都称他为“娃娃市长”。
1991年11月14日,《铜陵报》发表署名龚声的文章《醒来,铜陵!》,开展思想大讨论。汪洋主导的铜陵改革方案,目的在于彻底改革束缚地方发展的“三铁”(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体制,将住房、用工、干部管理、机构设置等都列入改革计划,多家全民国有企业列入改革范围。历史不允许我们躺在计划经济上酣睡了!必须解放思想,向一切僵化、陈腐、封闭的思想观念开刀。”汪洋也在电视讲话中说:要改变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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