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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早知道] 人贩子新型骗局?安庆王某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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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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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
桐城公安公布
1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造谣者被处罚
网络谣言
7月14日,桐城市文昌辖区网民王某某在未核实视频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在抖音APP上发布一条关于“人贩子新型骗局”的谣言音视频,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到案后,王某某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7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王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桐城公安
hulihutuyouhulihu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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