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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巷尾] 宅基地被纳入米业公司办证登记?!市资规局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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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E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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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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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民夏先生来电反映:“佳禾米业”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将其怀宁县小市镇新街的宅基地纳入其中。

对此问题,市资规局回复:经了解,反映人房屋于1997年从他人处购买,怀宁县佳禾米业有限公司目前所使用的土地于2006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征收面积15802.1平方米,申请征收时的现状勘测定界图显示,征收范围已避让周边建成的居民点等建筑物。2006年12月,原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将以上土地使用权出让至怀宁县小市镇为民米厂并于2007年9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期分别申请办理怀宁县华天佳禾米业有限公司和怀宁县佳禾米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后期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均采用申请征收时的勘测定界范围,并没有出现反映人所担心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交叉重叠情形。以上情况已向当事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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