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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早知道] 【辟谣】以身试法!安庆三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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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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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6 15: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
潜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批
网上恶意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
对3名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一
依法查处造谣开车撞人警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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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网民吴某枝在未经核实真实性的情况下,在抖音平台转发谣言视频称:“河北邯郸一位妈妈为了女儿,自己开着车来到了局长家附近,傍晚时候,看到了局长和他的宝贝儿子正在散步,毫不犹豫的开车撞了上去......”的不实视频,导致被多人点赞、评论以及转发。经核实,其转发视频内容为谣言信息。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
依法查处造谣跳河自杀警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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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网民叶某凤在未经核实真实性的情况下,在抖音平台转发谣言视频称:“一位48岁的婆婆跳河自杀了,那个婆婆中午还在给家里人做午饭,下午的时候人就没了,这个人是她认识的一个婆婆,因为她孙子把馒头扔进了鱼缸里,婆婆说了一句她孙子,然后媳妇就骂了这个婆婆。这个婆婆并不是因为媳妇的一句话就想不开,而是她媳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没对她开过笑脸,整天嫌弃婆婆这也没做好那也没做好”的不实视频,经核实,其发布内容为谣言信息。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
依法查处造谣人贩子警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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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5日,网民储某香在未经核实真实性的情况下,在抖音平台转发谣言视频称:“出大事了,家里有孩子的千万别不信啊......三句话就能让大学生消失,这绝对不是胡说八道,最近又有很多青少年失踪,那人贩子手段不断变化......”的不实视频,经核实,相关部门未发布此类通报,其发布内容为谣言信息。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潜山公安  安庆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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