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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21: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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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下,6月17日工信部正式公开征求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意见,明确了四轮低速电动车将作为纯电动乘用车的一个子类,命名为“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按照GWY“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升级一批”的思路。提出了产品的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并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公开征求意见,正持续有序推进标准工作。
在《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到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规定细则如下:
【1】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是座位数在4座及以下、最高车速小于70 km/h的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应大于等于40km/h且小于70km/h。
【2】车辆长度应不大于3500mm,宽度应不大于1500mm,高度应不大于1700mm。
【3】整车整备质量不应超过750kg。
【4】车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应低于70wh/kg。
【5】车辆通过4%坡度的爬坡车速不小于20 km/h,通过12%坡度的爬坡车速不小于10 km/h。
【6】车辆测量0 km/h~30 km/h 的加速时间,应不大于10s。
【7】在车身两侧及后侧易见部位应喷涂黄底黑边的椭圆形状。椭圆图形的长度为宽度的两倍,且宽度在150mm~200mm之间,字体应采用黑体。在车身后部喷涂或粘贴最大设计车速(单位km/h)的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的高度应大于等于200mm,外围应用尺寸相匹配的红色圆圈包围。
由此看出,标准出台后,老头乐将获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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