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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哪天过“小年”?
作者: 章宪法
一说过“小年”,各地的人又要吵了,因为有的地方的“小年”是腊月二十三,有的地方的“小年”是腊月二十四。谁也不服谁,但总有一个是错的。
网上有不同的说法,姑妄听之:一是“等级说”。传统社会人分三六九等,所谓“官三民四船家五”,也就是说当官腊月二十三日过“小年”,平民腊月二十四日过“小年”,贱民腊月二十五日过“小年”,还有腊月二十六、二十七过“小年”的,那身份肯定更低了。二是“地区说”。北方腊月二十三过“小年”,南方腊月二十四过“小年”。这其实也是前说的沿袭,以为北方当官的。这两种说法,没有任何依据。
确定哪天过“小年”,先要搞清为什么过“小年”。
明嘉靖修南昌府《宁州志》卷一三《风俗》载:“腊月二十四日名小除,晦日名大除,皆设祭于家庙。”
这段记载很短,其实非常复杂。
晦日,指农历每月的最后一天。如果腊月有三十天,三十日即晦日;如果腊月只有二十九天,二十九日即晦日。腊月晦日,是大除。
大除,即除夕节;小除,即灶王节。现在的人,只知道“除夕”,但又不知道“除夕”是干什么的。其实,这是两个节。
《宁州志》的依据是什么?它不是瞎写,而是来源于《明会典》。这两个节,是大明王朝朝廷规定的。当然,明朝也是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制订的,至少宋朝就出现了。
“灶王节”的时间是规定的,那么过“小年”就不必再争论——肯定是腊月二十四日,除非祭的不是“灶王爷”。
祭完“灶王爷”,“灶王爷”上天去了,人们同时祭祖,开始过年。所以,宋代的小年,又叫“交年节”。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十二月》载:“二十四日交年,都人至夜,请僧道看经,备酒果送神,烧合家替代钱纸,帖灶马於灶上。”宋范成大《祭灶词》曰:“古传腊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云车风马小留连,家有杯盘丰典祀。猪头烂热双鱼鲜,豆沙甘松粉饵团。男儿酌献女儿避,酹酒烧钱灶君喜。婢子斗争君莫闻,猫犬角秽君莫嗔;送君醉饱登天门,杓长杓短勿复云,乞取利市归来分。”
明万历《任丘县志》(沧州)、《沁源县志》(今长治)、嘉靖《平凉府志》(今陕甘地区)等记载,“祭灶日”为腊月二十四日。无论是“交年节”还是“祭灶日”,宋代都是腊月二十四,没有二十三、二十五之类的说法,宋代以前更没有这类说法,明代也是这样。
但是,明代的“祭灶日”,在一些地方被更改。明万历《福山县志》(今烟台)、万历《徐沟县志》(今太原)等记载,“祭灶日”为腊月二十三日。
明代为何出现错乱呢?与元朝有关。
罗布桑却《蒙古风俗鉴》载:“十二月二十三日晚上,为火主哈扬哈日娃佛定为太后的祭祀……由男人动手祭火。”
原来,蒙古人祭的是“火神”,不是汉人的“灶王爷”,所以时间是腊月二十三晚。
明太祖朱元璋推翻蒙元,恢复汉族传统,“小年”自然就重新恢复为腊月二十四。北方受蒙元影响较大,仍在少数地区在祭“火神”,继续腊月二十三日过“小年”。但绝大部分地区,都恢复了腊月二十四日过“小年”的传统。
清朝推翻明朝,又因为满蒙联姻,雍正帝于腊月二十三在坤宁宫率先祭神,祭的就是蒙古人的“火神”,不是汉人的“灶王爷”。
据学者对200百多套方志的统计,有明确祭灶记录的有140套。宋代《南宋吴郡志》,明确记载腊月二十四是小年祭灶日。元代《元至顺镇江志》记载的祭灶日,也是腊月二十四。明代方志中,12套南方地方志的祭灶时间,全部腊月二十四;北方地区的7套方志中,5套是腊月二十四日祭灶,只有《福山县志》《徐沟县志》两套为腊月二十三祭灶。见有104套清代地方志载有“祭灶日”,其中北方地区24套,14套记载腊月二十三祭灶, 8套记载腊月二十四祭灶,2套记载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祭灶。80套清代南方地方志中,有67套记载腊月二十四祭灶。而清早期的9套北方地方志中,有5套祭灶时间为腊月二十四日, 3套记载是腊月二十三,新蔡县志记载的为腊月二十三或腊月二十四。“小年”有点乱,主要是清朝造成的。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是祭“火神”,过“小年”的时间就是腊月二十三;如果是祭“灶神”,过“小年”的时间就是腊月二十四。
过“小年”的时间,主要涉及信仰,跟地区与身份贵贱没有关系。哪天过“小年”,关键看你是祭“灶王爷”还是“火神”。
此文作者是枞阳老乡,明史研究学者,浮山镇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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