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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城市管理局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庆自然出字〔2019〕91号地块
(渡江路停车场)清场的通告
庆城管〔2020〕55号
为完善安庆市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庆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规划的批复》(宜政秘〔2018〕67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市区公共停车场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宜政秘〔2018〕165号)等文件,我市近期正在开展市区公共停车场PPP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庆自然出字〔2019〕91号地块(渡江路停车场)属于该PPP项目内容,将于2020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请在庆自然出字〔2019〕91号地块(渡江路停车场)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使用场地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0年6月12日前),自行清理场地内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种植物、停放车辆等,逾期未进行清理的,将依法组织代履行予以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自行承担。请有关单位和广大居民理解支持,相互转告,积极配合。
安庆市城市管理局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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