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E网

搜索
查看: 3046|回复: 0

[房产资讯] 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放宽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复制链接]

16

收听

20

听众

2316

帖子

资深E粉

注册时间
2013-2-26
精华
38

公益义工

发表于 2015-1-29 10: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缇娅 于 2015-1-29 10:36 编辑

    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放宽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提取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满足缴纳时限的要求,无需租金发票、税票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新政是对无力购房或没有必要购房群体的一次利好,但这种政策放宽,对市场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首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需要看缴存余额,如果租房提取了,后续贷款额度将受到影响。其次,低收入群体更期待的是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难度。


  新政规定,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关系等骗提套取行为,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合作|人才招聘|手机APP|Archiver|